我没离婚与别人同居,现感觉不合适,对方能告我重婚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0:08:01

不至于吧,很普遍的事情了,不过确实不太好.

你还没搞清楚同居和重婚的区别,下面就是

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的确,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那我们如何定义好象都不为过。而根据习惯,我对非法同居的概念更倾向于这样定义:非法同居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

a、主体必须是异性,无论成年与否(呵呵,有合法关系的除外)。

b、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c、必须是为共同生活之目的;

d、必须是居住一起。

从这一概念论,开房(这个概念并非法律概念,定义不明确,不讨论)是否为非法同居,不得而知。

个别学者还定义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我的观点:至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群众是否“也认为”是夫妻,我认为不影响对非法同居概念的定义。本来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对这种同居的处罚措施。

3、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下称新婚姻法)对以前的非法同居是如何处理呢?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按目前法律来说,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者严格的区分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概念模糊不清。

那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罚并不是直接的,

我和大十五岁的离婚男人同居有了个六个月的小孩,为了这我与亲人都不亲了,现又不合,我又没钱怎么办? 一个没离婚的人和别人同居他犯法吗? 与公婆不合能离婚吗? 未离婚跟别人同居合法么 我有个朋友结婚一年多,因与妻子感情不合,现协议离婚,但女方一会同意,不会不同意,现在怎样才能离婚? 男人还没离婚,就与她人同居算不算重婚 若我妻犯同居重婚罪要求与我离婚,有权与我分割财产吗? 我与老公还没离婚,现在在外面打工,他竟然带个女人回家同居,请问我是否可以告他们 女方没离婚 男方已离婚 同居在一起 我与妻协议离婚手续齐全,由于夫妻俩工作地点与结婚地点不在同一城市,没领离婚证请问别人可以代为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