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星违约,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2:09:58
请高人指教,市政府几个月前与一明星签约,参加6月28号的一场晚会唱几首歌,前三天,明星才说要参加中央电视台6月30号的文艺晚会,30号直播,但28号要先录播以备用,政府以大局为重,后来经协商,将活动改到27号,所有宣传资料,广告什么的都全部改了.可是到刚才(24号晚)收到最新消息,明星方面说27号中宣部要先做检查工作,明星得参加,不能出席本市晚会.不仅对政府,还对市民都觉得是难以接受的.人民期待已久,现在晚会因为明星的原因而整个提前了一天,才几天又说不能来了,肯定会让全市人民非常失望.
现在就到演出时间了,不知如何是好.
现在想,凭小小市政府联系中宣部对此明星作一特批,不参加27号的检查,28号再回去参加录播,这一想法是否可行.
请高人指点指点,我们面对的是广大的市民,明星不来,要如何交待啊
追加分数!!

我觉得跟告那个明星违约是其次的
关键是要对观众有个交代
不可以在观众面前完全贬低那个明星
所以最好能跟明星协调一下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明星不愿意来?
你应该告诉他: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而且如果他不出场,就算你再怎么和观众解释也会使观众对你们单位降低信任度以及对明星降低喜爱度——这是必须要让那个明星知道的,身为一个公众人物,就不能够耍大牌,如果他想继续红,就不可以不讲信用
至于中宣部那边也要想办法
既然是他们先改时间,就应该迁就你们的时间
时间方面应该双方协调才对
更关键的还是要看明星本人的想法
如果能在一天之内两边兼顾自然是最好的
但如果做不到,那就应该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公平选择
在这个时候,如果你们有书面的资料能够证明明星是在知道自己要在中宣部表演之前自愿与你们签约的,那你们打官司就有很大的胜算,这也是最坏的打算
最好是可以与中宣部协调时间,因为这个时间相撞的错误本来就出在明星的身上,所以他有责任排练好两边的节目
所以你现在最好尽可能与中宣部“谈判”,约定时间,在约定时间内做好节目,就可以两边都不误。如果明星无法出场,损失也应该由中宣部或明星赔偿并出策解决。

告他!!!!!!!!!!!11

这件事情不是所谓的志气就能化解的,不是说不来就不请他,而告明星所要违约金也是事后的事情,并不能为这件事情解决有多大帮助,即使最后所要了违约金也是给政府和人民造成了伤害,现在最主要的是如何进行协调,如果以政府的名义与中宣部协调还是可以试一下,但是成功的几率有多大,我不敢说,现在最主要的是联系此明星的经纪人,对经纪人晓以利害,动之以情,希望从这个方面能打开缺口,明星所有的活动都是经纪人接的,还有可以联系演出协会,希望能施加一部分的压力。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上诉肯定能赢,但是我不希望有这样的而事情发生,上法院证明就真的给政府和人民带来了伤害,我也只能给这么多建议,希望可以有用,祝你好运。

跟那个明星说,我们已经签过合约,且你已推迟了一天,做人讲信用是最起码的,更何况是公众人物?如果你不能来的话那我们只能公告于各媒体,然后上法院要求赔偿。

告他违约!然后联系其他的同等级别又受欢迎的明星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