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该怎么补交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34:14
2004年我与广西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第5年,一直没有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7年7月以前我的户口在外省,之后户口迁至单位所在地,我想补交这5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请问:
1、单位是否必须帮我按每月20%补交这5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
2 、由于2004年至2007年7月期间我是外省户口,这是否对补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产生影响?
3假如单位帮补交,那这笔开支应归类于什么科目?

养老可以补,不过是以个人名义补,如果以公司名义被的话,要交滞纳金,一般公司不会同意的。
等你自己被齐了,可以叫单位以报销的方式走账,后面单位正常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