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关于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33:40
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各地设有分公司,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怎么样预缴企业所得税,我是新手,请高手指教啊<谢谢!还有就是帐务上面如何处理啊?

你们预缴是按税务局核定收入*所得税税率预缴。一般分公司预缴收入为全年收入的60%。
账务上: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所得税应该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你们的分公司应该有向总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母公司要做合并报表,并据此计提企业所得税向国税申报。

关于跨省市经营总分机构缴纳所得税的问题,财预[2008]10号和国税发[2008]28号两个文件进行了明确。主要是按照50%、25%、25%进行分配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50%分给各个分支机构,按照经营收入、资产总额、职工人数三个因素在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配。建议看看以上两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