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抵押金,并且从押金中扣款,合理吗?应该去什么部门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43:30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抵押金,以没完成工作为理由不发当月工资,并且还从抵押金中扣钱,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应该去哪个相关部门投诉,押金能全额退还吗?

你手里拿着《劳动合同法》大声说:“你们丫这是违法的,我要告你们!!”

1、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抵押金违法。没有完成工作不发工资显然不合理,同时也要看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如可制定,就是以工作量来考核,也不能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发。
2、你应当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你能完全拿回抵押金。
3、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在此,提醒朋友们,在就业前一定要学习一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抵押金不对,没完成工作你不对,不发工资他不对,扣钱也不太合理,不合法,劳动局~!说不准~!可以试一试。~!

不合法!应该去劳动局反应,押金能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