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取任何名义的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实习费等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或内容,均属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3:05:0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收取任何名义的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实习费等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或内容,均属非法”。出自我国那部法律法规,《劳动法》中找不到该明确条款。
但其中只提到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并没有实习费一项内容。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4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而且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中也有类似规定.

是的。我同意楼上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