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招待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48:38
公司是非筹建期,已经正常运营第三年了,以前的会计账务处理时,将业务招待费全额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再后面期间进行摊销,这样可以吗?我认为不可以,有哪项可以提供相关的不可以的规定啊.

既然不是处于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是属于当期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至于说到影响企业所得税,就要看你们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方式,如果是查账征收的话,那就要控制一下了,不然超过税务规定的列支范围是要调增企业所得税的;如果不是查账征收的话,在数额不多的情况下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是可以的,实在太多可以分开月份入帐,尽量把费用平均分摊。

正常经营以前的,可以在待摊处理,正常营业以后,就不可以的.

查账征收的话,可以进去业务招待费,但是,今年只能在税前按60%计算进入费用,同时,绝对额还要参考销售收入.

1500万以下(包括1500万),按照 千分之五计算
1500万上, 按照 千分之三计算最高额

在筹建期的可以,筹建期以后的就不可以了
业务招待费入帐有限制的
一年内的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超过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筹建期的,如了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在生产经营后一次性或分五年摊销.
年审的时候,会计师会清算的
如果自己能控制就最好了,,``忽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