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物业费该不该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44:13
07年2月有物业公司入住我所在小区,当时我已有几个月没在此小区居住,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有物业公司入住的消息。今年3月我回到该小区入住,并交了08年1月至5月的物管费。五月底该物业公司突然撤走,并向我催要07年2月至12月的物业费,特咨询此期间我未在该小区入住,这个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该不该缴。(我们小区的房屋土地证是该物业公司代办的,目前物业公司以土地证要挟,不交物业费不给土地证)
我住的小区不是新小区,前期是没有物业的,这个物业也不是开发商下面的公司。
感谢你,拉风的MM!

1、你没有入住小区,可以按比例交纳物业费,南京是70%。
2、物业公司从小区交付到业主手上的时候就已经入住了,所以你说你不知道有物业公司入住,是什么意思?你的小区 不是新小区吗?
3、物业公司不得以土地证要挟你交物业费,而且怎么是物业公司代办的?他是开发商下面的公司吗?
4、你可以补充一下你的问题吗?

根据你的补充,建议你在不花钱的前提下,先去物业的主管部门——房产局下面的物业办咨询,协商解决,如果不行,你可以去请律师调解。
我觉得你可以不补交,他也不敢扣你的土地证,你就先这样解决吧

必须交,只要交钥匙入住就算不管你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