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与《继承法》、《婚姻法》、《物权法》等等之间是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2:31:18
还有民法典与这些又是什么关系???
《民法通则》中所涉及的婚姻、继承、合同之类的内容,又重新立法加以补充是起到什么作用???

  1. 这几部法律都属民法的范畴,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 《民法通则》是普通法,《继承法》等属于特别法,法律适用时要采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3. 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民法典,将来进行法律编纂时,这些法律将成为民法典的组成内容。民法通则中涉及到的婚姻、继承、合同,又重新立法加以补充,起到完善法律、作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的作用。

这些法都属于民法范畴,除民法通则,其余都是民法的分支。适用中采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民法典,将来进行法律编纂时,这些法律将成为民法典的组成内容。民法通则中涉及到的婚姻、继承、合同,又重新立法加以补充,起到完善法律、作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的作用。

我国无《民法典》,但是有很多民法单行法规。

但我国有广义的“民法”在这个广义中,《民法通则》就相当于民法总

论,《继承法》、《婚姻法》、《物权法》这些就相当于广义的“民

法”的分论。总论《民法通则》就相当于一个纲领性的法律。在制定法

律的时候分论不会和总论冲突的

我国没有正式的《民法典》。以上你例举的法律都应该是民法的内容。《民法通则》只是具有民法典性质的法律文件。
更详细,更系统的解决关于该类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