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与继承法的一个案例!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6:56:06
某甲65岁 因公外出,不幸遇车祸身亡,2套房单位补偿金30万,肇事司机支付20万,从中扣除5万医疗费,某乙认为所有费用均归其所有,甲的女儿3个人和乙发生争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裁判,法院经调查:某甲于1985年和乙再婚,当时3女儿中长女判归甲抚养(满18岁)其他2女儿归原妻抚养,某乙有2个儿子,1个女儿,其中小儿子归乙抚养(满18岁)因犯诈骗罪,判刑10年,现在服刑,某乙和儿子的儿子一起生活。

1分析甲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2哪些是甲的个人财产?
3甲的继承人的范围,各得多少财产?
关于第三问,乙和甲的三个女儿是应该均分么?最后乙得了多少钱?算不算单位补偿金里的15万?

1、甲的婚姻家庭关系:
妻子乙、长女和其他2个女儿、乙的小儿子(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
2、甲的个人财产:
肇事司机支付20万+2套房单位补偿金30万的一半(15万)—5万医疗费的一半(2.5万)=32.5万
3、甲的继承人的范围:
乙、甲的三个女儿,各得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