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32:41
试问如果我的爸妈收养了一个女孩(这女孩与我爸妈并无任何血缘关系)而我是我爸妈亲生的儿子 如果我俩都到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我能和这女孩结婚吗?(注:据我所知 根据80年的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们书上讲这条还适用于拟制血亲中,而我爸妈如果和她建立了收养关系则这女孩就和我,我爸妈都为拟制血亲,因为在法律上她既是我的妹妹,又是我爸妈的女儿,也就是说我俩不能结婚了吗?)
如果能结的话,请大家告诉我相关法条;如果不能的话,也就请大家再帮我分析一个问题,我和她并没有血缘关系,不会影响下一代阿,那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直系血亲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孙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论代数多远,均不得结婚。同时,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自然的直系血亲关系,但也不得结婚,这主要是伦理道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