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家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19:42
女方和男方已经结婚7年,有一女儿6岁,2008年女方出走和另一男人同居几月,,她回家后,丈夫一气之下用金属棍打断了她的腿,目的是不愿再看到她出外找那个男人,宁愿让她在轮椅上过一辈子,养她一辈子,也不让她迈出这个门半步.

对于她丈夫的行为,法律应该是怎样处理的?

看她及她家人告不告他,怎么告咯!告的话应属故意伤害和家庭暴力范畴.主要看她主观意愿.如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话,她可要求经济及精神补偿,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如小孩没人照顾,她需人照料等原因不会限制其自由,如追究法律责任的话量刑是法院的事,可视其认罪态度和具体伤害及复原情况,不会判太重,为了照顾娘俩可要求取保后审.她不告的话也可协商解决.
具体体可找律师咨询.

我不知道.不过你真的太冲动了,再怎么也不能打呀.受不了就离婚也不能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