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抢劫与敲诈勒索。。高手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01:13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6月份,有一帮人因为对一个交通事故的判罚对我不满,要求我退还事故的赔偿金。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采取诱骗的方式,将我带到某宾馆的房间对我进行一个多小时的殴打(现场6个人),并逼迫我写下5000元借条,当场抢走我100元现金,并于第2日下午约我在某地交钱。公安机关在交钱地点当场抓住2人,其中一人就是当时宾馆中的一人。现在当事人有的在逃 ,有的已经落网。我想请高手分析一下,这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抢劫、敲诈、团伙的界定。。
这本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但我听了一位派出所警长的分析说有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心里也没底。万分感谢!!

典型的抢劫罪。并带有绑架、勒索、敲诈性质。抢劫罪为性质恶劣的严打犯罪之一,绑架、勒索、敲诈罪名新《刑法》没有规定罪名,所以,不成立。

不构成抢劫罪和敲诈罪,因为主观目的不同。但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警察来给你解答,典型的抢劫,诱骗为作案手段之一,以暴力、违背你的意愿为前提,非法得到你的100元,标准的抢劫,勒索、绑架、敲诈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