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做房屋公证给儿女 登记后房屋是否夫妻共有 还是按公证直接给予儿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1:10:44
结婚登记前做房屋公证给儿女 登记后房屋是否夫妻共有 还是按公证直接给予儿女 夫妻离异 但男方找另一伴 想在登记前 做个公证 房屋给予儿女 但不做房屋更名 一旦男方登记注册房屋是否为夫妻共有 还是按前条件直接属于 公证前的 儿女所有 (这个时候房屋的名字 还是属于男方未更正儿女名下) 寻求大家帮助解答一下

按照你的情况,办理赠与公证给女儿一个人,完全可以,而且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但希望你办理之后及时去办理过户手续,不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说该房屋并没有完全属于你女儿,在你以后想过户的时候,有的房管处不会认定该赠与,虽然公证书不会失效,但房管处有权认定不采信该公证书。所以请一定及时办理过户。

公证给你了!夫妻是不共有的!公证给谁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