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拥有者有权不出售,或是因为价格不合理,有权拒绝出售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38:35
如果市委书记出面强征收,他是不是触犯了相关法律

《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我国,公民个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但可以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是拥有使用权,就好比你租了人家的房子,人家要收回去,难道还犯法了么?
这里的征收费用不是购买土地,使给你的补偿费。就好比你租了人家的房子住,租期没到,人家要收回房子,给你的钱是违约金,不是问你买房子。

这里的征收是土地的所有权发生改变,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

再强调一遍,你个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最后给你解释下征收的概念:
征收是带有行政强制性的,不是跟你来商量的。
这个词语用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税收,征收某某税。这里的税款不是来和你商量着交的,是你必须交。
所以,在征收这个概念下,你没有权利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