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运输合同问题 可追加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11:07
托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 汽车发生火灾,(非不可抗力)货物全部损失
在运单中 无保价
运单背面有条款说明 如没有保价 则发生货物损失 只赔偿运费的二至三倍

这种情况 是否为无效或有瑕疵的格式条款?

货物损失3万8 目前运输公司只赔付1万

这种情况 该怎么处理

如可能的话 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你的认识是对的,是无效条款。
《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证明他们承运了你的货,而货在途中烧毁了,而且是非不可抗力原因。
货物的价值,以及为这些货所花费的钱财,比如其他的运输,合同签订花费等等这些东西的证明。
有这些基本上就够了。
有可能的话,找个律师帮你打。

很明显他们有不可规避的责任 最好协商解决 解决不成起诉 不难

条款本身是有效的,但是对方起诉侵权损害赔偿的话,就可以不受这个条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