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止还是既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3:59:59
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正闹离婚。王某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当仍然导致刘某严重烧伤。
请分析:王某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请分析:王某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故意伤人 既遂
犯罪既遂
犯罪中止的话,必须有效防止后果产生。王虽然送刘去医院,但是并没有有效防止刘严重烧伤的后果产生。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既遂。犯罪中止的话,必须有效防止后果的产生。王虽然送刘去医院,但是并没有有效防止刘严重烧伤的后果产生。送刘某去医院只能表明王某有悔罪的表现,可以在量刑在有所减轻。
一、王某的行为的犯罪形态属于犯罪既遂。
二、我国《刑法》中第24条对犯罪中止作了如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这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自动放弃犯罪;二种是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三、此案中王某的实行实行已经实施,且终了(即把硫酸泼到刘某脸上)。虽然王某过后把刘某送到了医院,但王某的行为缺少“有效性”这个要件,即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即刘某面部烧伤)的发生。不构成犯罪中止的要件。
故,王某的行为犯罪形态属于既遂。应以故意伤人罪既遂认罪处罚。
故意伤害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