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被偷了,到派出所报案,过了几个星期,派出所打电话给我,叫我去拿车,我一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18:53
我的摩托车被偷了,到派出所报案,过了几个星期,派出所打电话给我,叫我去拿车,我一看,车的反光镜被罪犯卸了,保险杠被卸了,后备箱也没有了,车的锁和油箱锁都换了!那就个残惨啊!准备拿车的,干警说要交200多元,还要等物价局估价才能拿,我不知道这个200多交的是什么钱?有谁知道能告诉我吗?谢谢了!

这个叫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费,也就是被盗摩托车的价值关系到小偷的量刑,每个地方生活水平不一定,量刑的价值也不一定,我这里1000元以上,立案批捕。
至于收费,中国没有统一的鉴定条例,都是以各省发布“**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条例”的形势,一般条例上都清楚的写着不收费的,鉴定费用有同级财政付担,可是经济好的城市一般不收,我这里财政困难,财政从来没有给过一分钱,所以就有收费的情况。
收费也不是我们愿意的。鉴定关系到罪与非罪,量刑的重与轻,很严肃的事情,可是鉴定中费用没有人负担,鉴定中要聘请很多种技师报价格,遇到的物品各种各样。。
费用要是给你行政事业收据,这钱是交到财政的。。
如果给你是什么定额发票,兄弟打电话举报他吧

靠。你说敢收我钱就叫律师告你,看他敢不敢收。他那样收你200块钱是决对不合法的,他要找借口胡乱说什么,你就说叫律师,吓他一吓

揍他,就像杀上海民警一样。

告他

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停车费吧呵呵

别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