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征收办公室来征收契税应不应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49:20

农业税征收办公室来征收契税不应当。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契税。”
  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财政机关。为搞好征收管理,市内六区契税收入为市级收入,暂定由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代征代缴。”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在买房人入住时代收契税,并没有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授权。契税还是应交到房地局和税务部门。

原来为了方便契税征收,常由财政部,包括你说的农业税征收办公室等代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但目前税务局正收回该权限,很多地方已不允许由税务机关以外部门代收了。你说的情况可能是地方暂时现象。

契税,农业税以前不都是由财政部门代收的吗?怎么又搞了个什么农业税收办公室?
当然是不合理的,以前由财政代收就是不合理的,这都是税收,应该统一由税务部门来征收,这才是合理的做法...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契税。”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财政机关。为搞好征收管理,市内六区契税收入为市级收入,暂定由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代征代缴。”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在买房人入住时代收契税,他们并没有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授权。契税还是应交到房地局和税务部门。

很久以前(解放后),财政和税务是一起的,叫财税局,管理政府财政以及征税,相当于企业的会计和出纳。
到约20年前,财政和税务分开,分别成立财政局和税务局,将政府财政的管理和征税职能分开,也就是企业里负责财政核算和负责追收货款的部门。
到14年前,税务局又按照税收分配制度分为国税和地税。但职能都基本一致。
到现在,我国仍有些地方财政和税收部门没有分开的。
而在现时的税收管辖中,不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还不止契税,起码关税就不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