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一些关于合同的问题,法律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05:07
我为一家十字绣公司承揽十字绣,出了一些小问题,我想解除合同,但之前交了押金,高手帮我看看合同内容,看我的押金有可能要回来吗?
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免费对乙方进行辅导,包教会回收合格的新产品及销售。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向甲方较加工原材料的信誉保证金300,乙方积累绣够300圆的合格产品,凭收据和合同领取信誉保证金。3,如甲方无原因解除合同,必须先付清乙方陈品加工费并退还信誉保证金全额。4,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本协议将自动解除,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将自动转成技术辅导材料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然后下面是双方签字,乙方是我,在乙方签字处我签的是自己的名字,但盖章是甲方,就是说,签字的分别是甲乙两方,但盖章却都是甲方。
还有这个“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公司一次给我的绣品是30元的,这个“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是30 吗?那意思我的押金扣除了这30,还能要回来270,可以这样理解吗?可是他们现在一分都不给我,我该怎麽办呢?

十字绣公司的意思是,如果你完成300的产品,那么保证金退还,如果在没完成之前离职,就把这300块转换成培训费用予以扣除,这样的条款模棱两可,应该算是合法吧,但是既然是按照培训费来扣除,那么就要遵循关于培训费的扣除规定,新劳动合同法在培训费的条款中有说明,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也就是说,300块的培训费,需要完成300元的任务,那么你已经完成的任务是不能够扣除的,你现在已经完成了多少任务,你按比例换算,就能得需要退还你的押金(培训费)。

要不回来了,你是乙方,
4,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本协议将自动解除,所交加工费任务量的信誉保证金将自动转成技术辅导材料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意思是说你单方解除合同,300元的保证金作为培训费直接扣掉了,是整个教你技术的培训费,

问题不对,有错字别字,看不懂你的问题。

没看出可以要回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