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37:05

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最终目的。同时人民满意也是党一切方针政策的根本准则,是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因此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法院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效如何,也应当由群众来评判,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因此,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要实现人民满意,笔者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方便群众诉讼入手,在具体措施上体现司法利民。在诉讼活动中尽可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充分体现司法文明和社会的人文关怀,努力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加强诉讼指导,进一步完善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制度,促使当事人加强自我防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实行巡回审理,深入群众,主动到农村、田间地头办案,就地开庭,缩小与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注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收诉讼费的措施,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予以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一时之急。

  二是从强化公正和效率入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集中的要求,就是实现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如果裁判不公、效率低下,群众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纷争就不能及时得到平息,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强化公正和效率意识,以公正高效的审判,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一要抓案件质量。二要提高司法效率。三在强化司法调解。

  三是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人民法院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达到人民满意,就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确保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使每一位法官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