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需解决的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58:26
本人签合同是2007年1月 合同到期时间为2008年12底 由于公司让员工的工作时间每天超过8小时 除春节外无任何节假日及休息时间 甚至限制员工必须住施工现场(本人在建筑公司),每周只能回家两次 且回家必须请假 另外公司还要求员工每人交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本人存有原始票据),本人因无法忍受这些条款 于2008年6月提出辞职 并在当天离开公司,现在公司要求我交违约金,(公司还扣留我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法律高手以上问题怎么处理?
急需帮组!!谢谢!!

劳动合同是在一定条件下才生效的,如果条件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利益,
你可以主动解除合同,当然你这样的话也可以起诉的!

不要交任何费用,包括违约金。公司是严重违法的,为什么公司这么猖狂,因为我们总是不去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我们会默默忍耐忍受。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付节假日两三倍工资,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这些数目都不少的。并且你可以立马解除合同不用通知就走人。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