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47:06
我姐姐与幼儿园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现在还没到期,但她想辞职。那份合同只是双方签订的,未经过劳动局,且未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她现在辞职,要负违约责任吗?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谢谢!急!

你姐姐和幼儿园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需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不需承担违约金。

当然要负违约责任,不过她是你姐姐了,就不能通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