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凶杀案后的思考,望大家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39:32
5月25日下午,事发在网吧的一场神秘的凶杀案!事情主要原因是因为想夺权!
一个是为人善良的网吧老板{甲},一个是心存险恶的网吧合伙人{乙}!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乙方的亲戚(也算合伙人)由于一些琐事带了几个人过来质问甲方,
甲方老板当时坐在大厅忙于事情没及时应答,
乙方的亲戚当时非常生气,便开始出口说脏话
很嚣张的一直在骂人,其中的语言非常不堪入耳,
当时甲方由于忙于工作就没有理会。
后来乙方就去和他的亲戚讨论一些事情,这亲戚不知道和他说了些什么,
乙方当时脸色大变很生气的样子,
晚饭后又冲着甲方开始大声嚷嚷起来,乙方嘴里嚷着说;“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打死你!!”
当时甲方并没有和乙方一起吃饭,还在大厅忙于手头工作不于理会,
乙方见甲方不于理会狠是生气,随即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奔向甲方欲砍向甲方老板,正好被旁人劝阻下,
但是乙方还是不肯罢手,乙方又随即冲出来动手偷袭甲方的后脑,导致甲方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现在想让大家评评理,
1;乙方案发后想逃跑,后来被警察逮捕
2;案发后乙方家人不问不闻,不顾甲方家属失去亲人撕心裂肺的感受
3;甲方有妻儿老小,家里并不富裕,让她们以后生活怎么过
4;现在竟然听说乙方没有刑事责任不久将被释放
不是说上海的法律是公正的吗?但是为什么一个杀人凶手还可以逍遥法外?

1.畏罪潜逃,罪加一等,他犯了故意伤人罪,绝对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2.这个不属于法律的范畴,这是个人的道德问题
3.人已经死去,活着的人应该好好的活着,无论穷富,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
4.那只是你听说的,如果事实真的是如此的话,上海市检查院的院长该撤职.而且公道自在人心,这样的人是逃不掉的,即使逃脱了法律的追究,他的良心何安,他会被道德的吐沫芯子给淹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