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纠纷~~没有通知出租方~弃铺要承担什么责任?急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3:41:50
商铺纠纷~~没有通知出租方~弃铺要承担什么责任?急急在线等~~

本人在一商场承租了一商铺,和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时,要求对方出示商铺所有权证明和身份证等复印件.但对方托辞并没有出示,因租金不贵,月租1500,当时亦没有多想,就签啦.(出租方称自己系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压在管理处,表示不用给复印件我留底).
2008年4月开始经营,因业绩不理想,故5月底致电出租方,商量转让给朋友,对方答应,要求加租和加长租约!一日后,再致电对方,对方不认同意我转让.到6月下旬,出租方才办理完营业执照,业主的名字并不是出租方.
6月底交租前,因故没有没有通知出租方,弃铺(并没有交回匙对方).我有3000保证金在对方.
现对方说要报警追究我法律责任.. 请问我的结果会怎样??
谢谢..急,在线等..

1、你跟对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最好是带上合同具体咨询律师。

2、这是民事合同,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应该不会受理的。

如果先前合同中规定必须要出示商铺所有权证明,如果合同中有这规定,由于后来得知对方不是所有权人

所以你可以履行先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具体咨询律师代理,如果对方起诉 ,对方胜算的可能性很小,你也不用承担责任

对方报警?警察不会管这事的,你又没触犯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也没刑事犯法,最多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来判定。这也是求之不得的

你可以先行起诉

1、他报警与否是他自己的事情,但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2、你自由的保证金估计对方是不会退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