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婚前财产怎么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36:19
男方因肝硬化住院,在病情非常严重,已到了肝昏迷状态,女方要求和他结婚,说是以便男方过世后,遗体告别时能有个名份和站位,在亲友的帮助下领取了结婚证,几天男方去世,现男方的房屋继承权由谁来继承(女方也有一处房产),男方还有一与前妻之女.现在海外读书,请问这种继承有什么说法,与女方有什么关系吗?请懂这方面的人帮忙回答一下.
我也是帮朋友问的,谢谢
男方父母已过世,如果女方无继承权,有何法律依据,请明示.如果女方以后也不在世了,女方(无子女)的财产是否有该男方的女儿一份.女孩可不可以只有父亲留下的房产,而不去分割女方的任何东西.现女孩和那个女的没有任何联系.男方无遗嘱,彻消婚姻的合法,男方家的妹妹一时糊涂办的,所以不好追究.另男方妹妹明确不要任何财产,所以不参与这所房屋的继承.

如果涉及到继承,就与婚前婚后无关,只要是逝者的财产,都可以继承。关于由谁继承,首先确定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无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由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通常均分。

请楼主明确,继承和婚姻财产分割是两个概念。如果是婚前财产,在离婚时的婚姻财产分割中,就不被列入被分割财产,而是由原所有人自己独自所有。
而继承就不一样了,继承法第二条也说明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包括两部分含义,就是被继承的财产与继承人两方面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确定的。也就是说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合法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分割该被继承人死亡时所拥有的一切财产。
所以,从形式上来讲,您说的女方和该男子的女儿都是合法的继承人,而该房产是被继承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或其他特殊情况,此二人应平分该男子所有财产。(在该男子父母已亡的情况下)
但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该男子与女方的结婚似乎不是完全自主自愿,可以考虑此次婚姻的效力问题。但因为当时人已死亡,如果想撤销该婚姻,应该也是很困难的。
关于您的补充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您,女方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您要问原因,我只能告诉您是因为男方临终前的婚姻。而现在女方是男方亲生女儿的继母,在继承时与其女儿平分财产。但分割到女方手中的财产就是女方的了,与原男方没有关系了。如果男方女儿想继承继母的财产,有一个前提,就是她对她的继母有尽了扶养赡养义务。
在继承法中,对于子女的规定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女孩对继母没有扶养行为,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讲,她无权直接继承该继母的财产,包括该继母从其生父手中继承的财产。除非该继母立遗嘱说自愿将财产指定该女孩继承。因为在女孩父亲死亡时,女孩已经参与过遗产分割了,她无权分割其继母已经继承到手的那部分财产。
请您记住一点,法律是不讲情理的,不要依靠主管感情来评价这件事情。

婚前财产不做继承,这处房产应当由他的女儿(有父母的话还会有他的父母)来安份继承。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