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是否规定了试用期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59:56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2008年7月1日正式毕业。2008年下半学期学校的考试全部结束,老师或带我们出去实习或叫我们自己去找单位。
我于2008年3月16日正式进入一家台资百货公司(在武汉市),当时人事部主管告诉我新劳动法规定合同签几年试用期就为几个月,就是说要跟我签两年的合同就要我两个月的试用期,于是我辛勤工作两个月,到5月16号我应该转正了,转正后工资肯定高些,但人事却说因为我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不能给我办正常手续,所以毕业之前的工作算是我勤工俭学,而我真正的试用期要从7月1日起开始算,她说那时帮我把试用期缩短一个月,8月1日转正,我就这样辛勤的干了4个半月的试用期。
我想请问专家们,企业的说法正确吗?是这样吗?我觉得好不公平,因为先前比我早来几个月的应届生两个月后就转正了。我问人事,他们说现在不行了,我好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谢谢

现在还是有试用期的,我们公司就是签5年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前10天没工资。没有毕业证的情况下比较难办,一般的是不会给你试用资格的,更别提转正了。楼主当初找工作的时候就应该谈好没有毕业证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转正问题。

没有毕业只能算实习的,不算试用期,等拿到毕业证上班才开始算,我们同学他们都是这样的

新的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最长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