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27:59
我村在签订30年合同时将土地分了3个条田,每个条田中每家都有1-3快地非常混乱,而且每家都留有埂子无形中浪费了上百亩土地(各家的实际亩数不包括埂子),现在村里需要更新机井,向每户收钱很困难,村里准备将土地打乱重新分配,这样以前的埂子就不存在了,在各家原有亩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省出100多亩地,然后拿这些土地承包就可以完成机井的更新了,这样做合理吗?请指出依据? 谢谢

我是一个基层的工作者,你这个情况道理简单,操作复杂
唯一的唯一的重点就是,这个事情的牵头人是谁?主任?书记?这个牵头人是否有足够的公信力?
如果,你们的主任或者书记确实是一心为公的好干部,那么:就算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根据村民“自主决策”的指导思想,这个事情完全可以实行!
具体的操作步骤是:
一、向乡镇政府以书面形式报告此事,取得乡镇领导的支持(希望你们的乡镇领导是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否则很可能因为怕麻烦而否定这个提议)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求所有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整地的决议。同时商议制定《XX村整地实施方案》、《整地领导小组及成员指责》
三、上述条件成熟后,召开村民会议,最少要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方案、领导小组并且签字。
四、制造条件,空地整地

以上仅仅是简单的操作过程,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相信各种各样,希望楼主有所预料,并能及早的把一些矛盾化解掉。
土地是百姓的命根,个人以为不动为好,否则可能好心办了坏事,楼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吧。
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大家再探讨。

没什么依据,合理不合理的还不是上级说了算。但是进行农村承包的时候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如不原意可以提出。看你说的情况似乎这样分地还可以省出不少土地哈,以大局为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