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位一个问题 关于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48:37
各位!如果我的房子,城市规划局要拆!他给我补偿!!是不是这个拆是强制性的!我们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如果我不同意拆!那可以吗!!
如果可以!那这不是强买强卖!!!!

这是个利益权衡的问题,一方面是政府的主管部门,一方面是我们个人的利益和意愿,有一个前提,城市规划局的要求是真正代表城市建设的正大需要,也就是说你也是受益的市民之一,这就是大我和小我之间的关系,是应当同意的.
但是应当给你补偿,使你获得的权益比现有的权益要大,你也可能心里不太舒服,会有损失,但要比你获得的利益要小一些,这就可以了.
心理的不舒服是可以化解的,就是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把它看作是你对你所居住的城市作了贡献,帮组别人自己会高兴的,四川大地震最大限度地显示了人类的这一美好天性!

挡挡试试。

拆迁有一套程序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