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次卡上写着过期作废,是否为霸王条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1:58:45
我买了一张30次的游泳卡,才消费掉10多次,昨天去游泳时被告知已过期,本人认为用现金买的游泳卡过期是属于霸王条款,因为我们没有签订什么协议说过期就作废,这只是商家单方面的意图,再说了,就算真的要作废,商家也应该温馨提醒一下,现在的股票,国家都有风险提醒,对不?我们只是把钱提前支付给商家而已,要是都这样过期作废的话,那我们的钱存在银行到期了,是不是也作废了呢?很是纳闷,于是打了12315投诉。更巧的是卡片的日期是模糊不清的,这个又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这个到底是商家说了算还是消费者说了算,现在工商部门叫我过去调解,我要有十分的把握才去的,请网友们支支招,谢谢!我希望有理走天下,为更多的消费者维权。

有没有留意上面一句:“最终解释权为本公司”,这就是霸王条款之一!

民很难与有权有势的企业斗,要小心!

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这就是社会现状应该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