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34:48
对于租赁合同的双方,如果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交纳租赁税,合同中明确注明承租方承担租赁税,那么承租方为得到租赁发票,带着租赁合同去申报纳税开票,税务部门明知是承租方,仍然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否合理?有无让承租方合理避去以上两税的方法?

其实租赁行为要交的税就包括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等,无论是谁负担,都是一并缴纳,不会说只负担其中的某些税种,这是租赁行为决定的,没办法逃避。
你可以做的,就是老老实实把税都交了,然后在缴纳租金时,把税款扣除后,连同税票一起交给业主。那么业主在法律上是无法对你作出控诉的。虽然合同订明税款由你负担,但这不合法的条款,是不成立的。
但注意,在开具发票时,要注意,缴税时的税票,纳税人应该是写业主。

税务局的做法肯定不合规。因为承租方没有扣缴义务。
但是否合理不好说,税务局是为了防止税款流失,缴纳租赁营业税的同时,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虽然纳税人都出租方。

避免的办法就是,将租赁营业税到税务局算好了,钱交个出租方并索要收据或收条,让出租方自己去交。

同意楼上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