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成都市夜晚9点32分施工,并且产生巨大的噪音,这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09:34
我家住在一个工地的旁边,距离不到10米。工地今天在施工,那个吊车的噪音实在太大了,严重的骚扰了我们的睡眠。夜,本来是一个美好的。就是他们这种化破寂静的喧嚣,使距离他们不到10米的我很是不满。
请问各位
这种夜间施工,并产生巨大噪音,打扰他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希望你们能列出国家法中已列出的条例,谢谢!

游侠写出的几个规定是正确的,但是要注意楼主说的时间是晚九点三十二分,那么不在办理夜施证的范围内;

但是国家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现在正在修订,老规范规定在6:00--22:00昼间施工噪声分贝为65-85,新规范规定昼间(没办法,10点以后才是夜间)统一为70dB,按你的说法基本上施工单位是违法了;

这时首先找他们讲清楚,虽然他们可能给了扰民费,但是不是说给了扰民费就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还得守法,扰民费只是说对于平时带来干扰的补偿,不是对违法的处罚;

如果他们不理可以投诉110,这个他们是管的。城管也要管这些,投诉到他们那里也可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果施工单位有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有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

2007年3月13日,《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凡五城区的建筑工程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市民,接受市民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限为3天,超过3天还需施工的工程可续办,但续办不能超过2次。

《夜间施工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委)负责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或超期使用《夜间施工许可证》的,由市建委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责令改正,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其行为将作为企业资质年检考核和市场准入的依据。

一、别去找城管,白搭的。

二、你应找当地环保局。不过说句没劲的话,投诉了也是白搭,你应投诉的同时向报社报告,让报媒体帮你一把。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