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伤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03:15
我是在工作中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脊尾骨骨折,而且我在企业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在家休息一个多月了,企业一直也没有过问此事,我这种情况企业应如何补偿我?我现在应如何去做?谢谢!

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赔偿业务流程

一、申请
(一)申请人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属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
3、上述用人单位的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雇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人。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2、用人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由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提供其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工会组织证明。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