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 犯罪是不是没有死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3:57:27

按照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法律规定:
  《刑法》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在罪行仍其严重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无期徒刑,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

司法实践当中最高是无期,但是我们搞理论的有种观点,未成年人犯再重的罪,根据我国刑法,最高应当是有期徒刑,因为,首先,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适用死刑,其次又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两个都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好,我们来看,不适用死刑,最高刑就是无期徒刑了吧,然后又必须减轻处罚,那么就只剩下有期徒刑了,有人说,减轻就是不适用死刑,其实这是站不住脚的,何必在一部法律当中对同一个问题用两种不同的条文加以规定呢,而且两个条文离的还很远,这有违立法的简洁明了啊。前段时间其实最高法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出了个司法解释,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这个一般就是说原则上不判处无期,实在是民愤太大的再判吧,呵呵,其实是在纠正自己的错误,又不好意思一次到位,说自己错了。

所以再重申一遍,理论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再重的罪也只是有期,但司法实践当中有很多判无期的,他们错了

是,死缓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