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贪污,领导有没有责任?,如有责任,会如何处理?请说细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24:04
一名政府乡长,近期发现下属有贪污行为,涉及金额6万左右,如果这个乡长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乡长本人有没有领导责任,要如何处理

这样要看情况而定的,如果是因为乡长管理上大意失职而使下属有机会贪污的话,乡长有责任,但是不负刑事责任,就是说要怎么处理是你们机构内部或者上级领导决定,最多也就开除工职。如果乡长没有失职的话就不关你的事,相反你检举有功。

下属贪污,领导并不知情的,领导对下属贪污行为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下属贪污的情形,领导知悉并参与的,领导以涉嫌贪污刑事犯罪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直属领导的下属如果贪污、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直属领导依法侦查确定直属领导参与了犯罪将承担向挂责任。若经侦查,公安机关将会公司全面审查。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在行政管理上当然有责任,那是属于领导责任。而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责任。而贪污犯本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与领导责任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