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社会保险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57:43
1、我在公司工作6年了,但是一直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把这6年社保一次性补缴,如果公司只缴08年的,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2、公司缴社保,有什么样的要求,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3、经提出后,公司仍不缴社保,我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点的是:是否需要书面提出辞职并需要等一个月后才能离开公司。

1、可以要求一次性补齐;
2、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和个人工资水平,不同的社保项目其缴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社保中心都有标准,你电话咨询即可;
3、这就不需要了,因为是公司方面严重违反劳动法,你有法定的解除事由,只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可,不需要等三十天,而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需要等三十天.
社保可以要求一次性补齐.
另外公司要补你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还要去付你08年2月1号以后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