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我父亲再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29:29
我母亲于前年去世,现我家有两处房产,一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另一处是我母亲,我母亲的这处房产已做房产继承公证,只是还未办理过户,如今我父亲欲再娶,对方家庭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 1、请问他们登记后是否具有继承我父母财产的权利? 2、我父亲欲与对方签订双方财产互不干涉,各自独立分开的协议,有请一双方朋友做为中间人作证,请问这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不具有该如何签订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 3、请问如果他们双方后来离婚,那我方是否需要支付如赡养费之类的费用?

如果双方子女都已成年则不存在抚养关系。1.如果对方子女对你父亲尽了赡养义务,则可继承你父亲那部分财产,你母亲那房产已做继承公证,无权继承。2.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最好公证,在这前提下,对方子女只能继承你父亲婚后所得到的财产,因为那是他们母亲与你父亲的共有财产。3.双方离婚,你方无需支付赡养费,前提是你父亲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违背《婚姻法》,这问题也可以在前面的协议中体现出来。老人再婚关系到老人晚年幸福,做晚辈应该支持,但财产问题很复杂,最好婚前说清楚。当然如果你父亲婚后很幸福,前面这些问题就不算什么问题了,毕竟再多钱也买不来幸福。祝你父亲晚年幸福!个人看法,希望有所帮助。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能否继承看是否有实际的抚养关系
可以签订协议
如果你们之间有实际的抚养的关系 当然要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这些属于婚前财产,做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