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各位,我想问个有关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50:13
??我妈妈所工作的单位是家国企,最近她们单位的领导决定将我妈妈从原来的科室调走,调到一个下属的一家小工厂,而且除了精简机构外,没有任何其它的理由。我看了一下新劳动法,有一条: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只要我妈妈不同意,他们就没有权利随意调动我妈妈的工作?还有,这样的事情要找什么人来解决啊?不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吧?
哎,我妈妈都快让他们气疯了,在那个地方工作了三十来年,马上还有一年就退休,只因为上面没有关系(他们科长亲口对我妈说的:各方各面的关系,只能这么办),就要被调到那个小工厂去,我妈妈身体不怎么好,不适合做那样的体力工作。他们单位管这事的领导根本不听我妈妈的解释,真不是一般的气人。
麻烦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先谢谢了!

你好!给你点实际的建议:
首先,从你的叙述来看,你妈妈的单位是有这个权利的,可以调动你妈妈的工作!
听我解释:简单点说吧,你是把劳动合同和实际的劳动岗位混淆了!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一种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劳动合同并不会,也不能规定劳动者一辈子就是做一样什么工作,这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你母亲的单位虽然改变了你母亲的工作环境(肯定也会根据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你母亲的具体收入,这实际上是最大的影响),但并没有改变或者终止你母亲劳动合同中关于你母亲应该得到的相关利益,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各种相应的福利等等,也没有违反劳动法的相关内容!你母亲调动工作只是单位的一种行政行为,工作的调动说白了,是正常的,调动工作岗位是具体存在的,除非你母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只做办公室工作,否则单位是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
所以,我本人也替你难过,的确没什么办法,理解你的心情!反正你母亲也快退休了,熬过去吧,这就是现实呀!关系社会就是这样的!
消消气,学会吃亏,学会面对现实,人才会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