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04:38
我向原单位辞职,来新单位应聘,因违约金问题,原单位拖了两年才给办理养老金的转移,在这两年中新单位一直没有从我的工资中扣发个人应缴纳的那部份养老金,现在新单位说,虽说我来新单位后没有新的养老金帐户,个人部分没有扣发,但新单位一直按企业在册职工人数,从工资总额中已经缴纳了企业应缴纳部份,现在如果企业再为我补缴那两年的养老金的话,企业就相当于为我缴纳了双份的企业应缴部份。
我想问的是在新单位我没有养老金帐户的情况下,企业真的能为我缴纳上企业应为我缴纳的那部份吗?我在当地社会保障所问过,他们答复说,在我没有帐户的情况下,企业不可能为我缴纳企业应缴纳部份,如果企业说已缴纳可向我出示缴纳凭证,但企业说,现在企业应缴纳部分不再计入个帐户,虽说我没有新的养老金帐户,但企业已按职工人数为我缴纳过企业应缴部份了,到底是个什么政策我真的搞不懂了。我河南的。
AB66DS你能确认单位的缴费工资总额=单位职工(有账户的)缴费的工资总额吗?我原单位属中电投,养老金交在中电投河南省分公司,再交到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帐户上,新单位属国电公司,养老金应缴到国电河南省分公司,然后交到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帐户上。
新单位说已按在册职工总数提取了企业应缴纳部分交到了国电河南省分公司,我在养老关系没转好之前,我在新单位没有帐户,按你的说法,新单位是不应该为我交企业应交部分的,对吗?
如果新单位真的将企业应为我交的那部分交到了国电河南省分公司那儿,我就没帐户,那国电河南分公司,能够将那部分企业交的社会统筹部分交上去吗?

用人单位说的不对。你在新的单位没有个人帐户,不但个人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也不能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按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总额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工资总额基数是一至的。如:单位10人缴纳的保险为,10人*2000元(个人工资)=20000元。这20000元就是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数必须一致。单位按20%(我所在地的比例)缴纳保险:4000元;职工个人按8%缴纳保险1600元;单位和个人共缴纳保险:5600元。再说明白一点,单位缴纳保险的工资总额是有个人账户缴费的职工的工资总额的合计。单位的缴费工资总额=单位职工(有账户的)缴费的工资总额。也就说,单位的工资总额可能大于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因为有的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缴费。而单位缴费时则以职工缴费的工资总额为准。你所在的单位就应补齐你的社会保险。根本不存在重复缴费。

其实依我看,你主要是关心你的保险怎么上的问题:
1.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你现在的单位应当为你补缴保险。
2.你原来的单位私自不办理你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具有主观过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3.正因为这样,我建议如果你的保险得不到补缴,你可以以新单位为被申请人,为防止新老单位互相推卸责任,你可以同时以老单位为第三人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新单位的主张主要在于跟你扯皮,无法律依据。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没有个人账户,不可能给你缴纳保险了,
公司这么说,只是说明他们的帐没有问题,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保险,他那帐就是为了查的,所以你查了也是缴了,但你的缴不上又退回了,又能怎么查呢!就是公司给你缴了,但在保险公司找不到你的账户,又退回公司,你又怎么呢,又怎么能查到呢!
那两年只能是你自己去社保缴费了

有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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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原单位辞职,来新单位应聘,因违约金问题,原单位拖了两年才给办理养老金的转移,在这两年中新单位一直没有从我的工资中扣发个人应缴纳的那部份养老金,现在新单位说,虽说我来新单位后没有新的养老金帐户,个人部分没有扣发,但新单位一直按企业在册职工人数,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