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属于故意伤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8:53:46
朋友和某人发生口角,对方用酒杯砸伤朋友脑袋,朋友没有还手,去医院缝针,头上三处伤口,都有缝针!请问这种属于故意伤人吗?

如果验伤没有大碍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如果验伤有结果是否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还有就是赔偿标准是什么?若要求赔偿过高属于敲诈吗?

属于故意伤害,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属于派出所管辖的治安案件。

如果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犯罪。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数额过高,对方可以拒绝,不采取违法手段不属于敲诈,可以诉讼解决。

属于
轻伤以上构成犯罪 负刑事责任
赔偿是有标准的 以伤势为准 要求过高肯定不属于敲诈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算啊``让你朋友装病`赖在床上``问打你朋友的那人要钱``整天要!

是,最好报警,让警方介入。

算 当然算 去法院告他去

有动机的话,就不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