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01:09
我姐姐因意外前几年去世,她有一个儿子现在读小学三年级,姐姐在世时和她丈夫一起做生意,经济不错,有几处房产,她生前她和儿子,她丈夫户口在一起,可是姐姐因去世,她儿子与其父亲户口仍在一处房产里.但是现在我姐夫因要重新组建家庭,他想把原来的房产卖掉,搬与其他地方,可是这样我外甥(姐姐的儿子)户口和房子都没有着落,我外甥的权益应该如何维护?请大家帮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根据民法规定,第一:代位继承,你姐去世后财产自动归你姐夫和 儿子共同拥有。而你姐的儿子现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房子卖后,户口随他父亲走。不能干涉卖房,法律上没有依据。除非父子关系断掉。另有监护人。这样你姐家财产四分之一给她儿子。新监护人代为保管。

孩子的父亲无权卖方,因为孩子享有继承权,继承了母亲的财产,由于房子是原夫妻共同拥有的,所以现在的房产是孩子和其父共同拥有的,孩子拥有一半的所有权,孩子父亲就算是卖掉房子也是无效交易,直接法院解决就好了。

孩子享有继承权的,建议诉权维权。

您可以作为孩子的其它监护人对其父亲的行为提出质疑,甚至可以起诉,因为他这样擅自出售房屋损害了孩子的利益。

这套房屋作为遗产应先由您姐姐的丈夫以及儿子进行继承,所以您先要弄清房屋目前登记在谁的名下(与户口无关),如果仅有您姐夫的名字,那么他很可能会出售这套房屋,您可以代孩子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异议登记。如果您姐姐的名字尚未注销,那么房屋在继承之前您姐夫无权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