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为同责,对方医药费和车辆修理怎么报销?( 交强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17:00
我方汽车与对方摩托车相撞,对方2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同责----- 请问这种情况下交强险报对方医药费和车辆修理费是按实际金额还是按责任的一半?我的汽车修理费怎么负担?保险公赔付50%,对方也应负担50%?(对方无保险。我有三险和不计免陪)

交强险是不按主次责任或同等责任这样赔偿的,只分有责和无责,所以对方的医疗费和对方的摩托车修理费在保险公司核价的情况下如果没超过保险限额就能全数赔偿,交强险有责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千元,所谓的限额就是保险公司最多赔你这么多;至于你的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管,因为你只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是只负责对方的,所以你车的修理费用就和你的保险公司没关系了,你找对方就好了,你给他治疗和修车,也让他给你修啊,交警应该有调节书的.

摩托车也是应该交交强险,在交通事故中无论哪一方没有保险,即没有交强险交警应该定他为全责,即对方需赔付你方车辆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