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追偿时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11:20
我在一家公司上了3年班,没有签订合同,也未办理任何保险,现在离开有2年多了,请问我能起诉这家公司并索要相应的社保补偿金吗?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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