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纳入工资一起支付的合同能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9:29:44
我是06年3月份进的一家协会(社会团体性质),到目前为止,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当时从学校出来进社会时间不长,也就没太在意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由于到目前为止,我已工作2年多了,所以提出让单位和我们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也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内将社会保险纳入工资,让自己去劳动局缴纳。我想请问各位朋友这份合同合法吗?能签吗?

社会保险是雇主和劳动者共同责任。雇主缴纳本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劳动者缴纳个人工资的8%,两项都由雇主代扣代缴。但有的地方两项都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的。

严格讲,这种合同是无效的。有的地方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有特殊待遇,缴费率低于企业,所以,企业会让劳动者以个人名义参保。

社会保险费用分为单位缴纳 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必须由单位自己缴纳。

不合法的,你可以签,签了也无法约束你

社会保险由公司和个人一起承担,公司承担保险的60%,个人承担保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