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准备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48:12
我现在的合同是一年期的,有效期限是2008.1.1-2008.12.31.签合同的时候同时签了一份保密协议,我不想干了,准备在合同到期的时候就辞职,请问需要提前一个月跟领导说吗?因为我在公司属于全能型的,什么都会,基本上属于缺了我要乱一阵子,需要有个交接的时间吗?我的保密协议和合同是分开的,协议中明确指出,1年之类不能从事相同的工作,如果因为合同到期,这份协议还有效吗?

1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用人双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你不续约的不用提前30日通知,但是从职业道德来说应该提前通知对方。
2而且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所以个人建议你应提前通知。
3保密协议一般不以合同终止而结束,你应按照保密协议约定。例如规定你离职1年内不得从事此类工作,那么你仍然要遵守。否则就属于违约。

保密协议如果规定一年内不能从事相同工作,说明此协议属于竞业条款,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条款的补偿内容才能有效

不需要提前通知.2008.12.31合同自然到期,不需要提前告知.
但是保密协议仍然有效,你需要遵守.

有效,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达成共识的文书,在法律上都是认可并保护的,除非是强制性霸王条款,具体的可以在网上把自己的协议内容咨询下专业律师,从常理来说,保密协议也包含你的权利:即你遵守该协议因为损失而获得企业的经济补偿。

提前一个月跟领导打招呼,公司会安排交接的。还有你签的1年合同,保密协议也是1年不能干相同工作,合同到了,不那协议也无效了吗?呵呵

有效,法律规定保密期应该是2年,所以只要求了1年,已经是很不错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