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告登记是针对期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1:45:42
如题。我的房子交房快一年了,由于小区的整体验收还未通过,所以至今房产证还未办下来。
我所了解的是预告登记是防止“一房两卖”,我们入住都大半年了,请问有必要办吗?需要准备怎么资料?合同备案表?购房发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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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开发商,说去年十月份前买的可以不用办预告登记,因为物权法关于预告登记是十月份才出台的。是不是十月份之前买的真的就不需要办预告登记了?

商品房预告登记不是单一的针对期房,只要符合预告登记规定的房屋买卖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并不是单一的针对期房,但是预告登记绝对是一项保护期房购买人的有效措施。根据最新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中明确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防止卖房人的一房多卖,对期房来说,大部分房屋交付与办理产权证并不是同时进行的,因此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可以较好的保护您的权益。办理登记需要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合同备案表、预告登记申请表,买受人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