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自己写离职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33:16
我们与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办公地点有注明是深圳公司写字楼.但是目前公司要把我们部门全搬至到东莞.但很多人不愿过去.上面领导指示一定要搬过去并重新签订合同.但是公司确不辞退我们,反而是在减少我们的工作.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眞的要自己写离职单吗?可不可以由公司辞退我们呢?请问公司有没有触犯合同法呢?

第一,公司是有触犯合同法,因为你说过,"办公地点有注明是深圳公司写字楼"但是现在是东莞,而且前面的合同没到期,就重新签定合同,这是对员工不合法.
第二,不建议你们自己写离职单,这样做,等于是自己放弃,反而会让你们公司有借口来说.
第三,你是不是觉得公司不重用你们,再慢慢削减你们的工作,让你们自己知难而退.,我之前也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我当时的做法是"自己主动辞职"后来,是我妈的话,才开导了我,我建议你先静观其变,,在公司呆着这段期间,不排除另谋发展,才是最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