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可以待某规格的卷烟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再申请商标注册对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42:17

不可以,烟草产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烟草类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1992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7月3日施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生产文件,依法申请注册。”

中国的商标属于申请在先原则,当你的产品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再去申请的话,也许早就被他人抢注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一般都是生产未上,商标先注,更有规划的是预先注册一定数量的备用商标,针对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及时推出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和品牌。

在想出那个牌子的一刻去注册最好.谁先注册,谁受保护。等到你做的行了。想注册,早被人家抢注册了.武汉中知商标事务所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