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土地,过户缴了土地出让金后性质就会改为出让吗?年限也会打上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57:55
我的住房为拆迁安置房,房地证上登记我一个人的名字,土地性质为划拨,使用年限一栏是空白的,请问过户缴了土地出让金后性质就会改为出让吗?年限也会打上了吗?另外记事栏只打印了“物理层”几字,其他人有的打印了“私有”,或XXX各50%,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可以打印XXX100%很急,谢谢各位了。

你好! 你的问题比较混乱,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1、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在上市且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土地性质是否为出让?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划拨的土地是国家没有征收土地出让金,将土地利益让与受让方,当受让方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土地性质就转化为出让了。
2、土地使用年限问题,首先要看土地性质,是商业还是住宅,一般情况下土地在国家划拨或出让给受让方以后就开始计算年限,而且房产证上一般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土地使用年限都是确定的,并且期满前可以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继续使用土地(当然前提是没有被拆迁,你的房子可以继续使用,并且没有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幅土地)。另外商品房产证上也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很多房子在土地使用年限上基本都没有,这一点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目前的法律依据就是物权法,物权法的规定就是我上面所说的,如果没有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并且你的房子依然健在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幅土地。
3、有的房子有共有权人就要打上共有份额,你没有共有权人就意味着你是唯一权利人,不用打上100%,我想建委也不给你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