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37:15
我是上个月骑一辆女式摩托在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任何标识的十字路口,被一辆右侧冲出的奔驰车在路中<十字路口中间>撞上,当时我被甩出去2米多..万幸的是,本人命大,除右手骨折以外,就一些皮外伤.隔天我去交警队咨询事故处理结果的时候被交警告知,事故的错的主要方是我.说什么我走的路段不是主道<根据道路法第54条.交警说的>,这样说法是不是,本人被撞死的话也是活该的.还有让我搞不懂的是,奔驰车走的路段,前后不通,算是主道吗?我走的那路段,前通新104国道,后通旧104国道.
还有如果交警还是这样判是我的错,也假如真是我的错.
保险公司该怎么赔偿给我,我的医疗费全加起来还不到1千元,医院给我诊断.必须要休息2个月..我是打工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各位有经验,有这方面专业的,详细告诉下本人...谢谢..!!!

你的事故没有那么复杂。

交警的判定一般来说都是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后判定的,有较为权威的认定理由。一般法院都会采信的。如果对于责任的判定有任何的问题,您应该去进一步弄清楚你主要责任的原因,不清楚不服的,不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中签字。另外如果不服还要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因为金额小,是否要上诉法院就需要斟酌一下了。

不过幸好国家的交强险已经出台近2年了。所有机动车都有交强险了。违法没有购买的也要按照交强险的规定来赔偿,不买是车主的事情。

至于赔偿。保险公司对于你的医疗费,将会赔偿绝大部分,剩余的部分你跟对方司机三七开。对于你的2个月的误工费,对方保险公司将全额承担。但是你要先证实你的收入情况。

你也可以提出一些护理费之类的,因为你确实无法自行处理一些生活上的事情,多少应该还能得到一些护理费的赔偿的。

还有一些比较阴险的做法在这里我就不教你了。我还是很有品的。^_^,希望你早日康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两车都是直行通过十字路口,要避让右方车辆先行。无论怎么撞的,或撞在什么部位,一般没有特殊情况都是按照这样处理的。
一般没有伤人的话,你负全部责任。伤了的话你也是主责。最多说对方车辆车速过快,或者找点其他问题,分摊点责任,反正他有保险的。而且支线也要避让主干道。
不过一般交警处理事故都是为了事故能够更快更好的解决,拖久了交警也烦。而且保险公司也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的,所以交警是不会乱定责任的,这样保险公司也不干三。所以你最好和交警还有对方好好说说,看能不能协商,反正对方有保险的。

就是说交警判你主责奔车次责是吧?
怎么划分责任,不看现场不敢乱讲。我只说保险赔偿。
你的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由对方交强险赔付;对方的车损(对方应无人伤)由你的交强险赔付。
交强险只赔对方损失。交强险只分有责无责,不分主次责。因双方都有责(不管你主他次),所以双方交强险都在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全额赔付对方损失。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